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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澄清称未涉稀土业务 报道对象系中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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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铝业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对于媒体报道的《中国铝业证实组建稀土集团获批 中国稀土格局渐分明》和《中铝“混改”再提速 与民企合资试点员工持股》中所称“中国铝业”和“中铝”均指中国铝业公司,中国铝业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中国铝业澄清其经营范围尚未涉及稀土业务。

  2014年8月6日新浪财经报道发布题为《中国铝业证实组建稀土集团获批 中国稀土格局渐分明》的文章,文中称“今日中铝总公司新浪财经证实,工信部已于近日正式下文确认中国铝业公司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组建方案,中铝将以控股的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为整合主体,重点整合广西、江苏、山东、四川等省(区)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综合利用企业。”

  2014 年8月7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题为《中铝“混改”再提速 与民企合资试点员工持股》(以下简称“21世纪”)的文章,文中称“中铝自今年1月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后,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熊维平担任组长 正在研究制定中铝公司重点改革的任务及改革工作要点,其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也在制订中 目前中铝旗下推进员工持股、技术骨干持股的三家试点企业分别为东轻公司、河南铝业、华西铝业。”

  针对上述报道,中国铝业作出说明称,新浪财经报道中的“中国铝业”和“中铝”均指中国铝业公司。21世纪报道中的“中铝”指中国铝业公司,“中国铝业”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更新日期:2014-08-08 | 返回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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